遂宁烈士陵园兴建于1988年,占地50亩。陵园内建有:抗美援朝“特等功臣”、“一级战斗英雄”伍先华烈士铜像一座、烈士纪念馆、烈士事迹展览厅、英名墙、烈士墓、迎霞长廊、追远亭、咏雪亭、松风阁、纪念碑等烈士纪念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
烈士纪念馆内有烈士英名录1721名,烈士事迹图片459张,烈士遗物180件,烈士事迹文字说明31000字份。编印了遂宁籍著名烈士、-三总部追认“一等功”、毛主席称赞为“共产主义战士”的吕祥壁,成都十二桥抗英抗日牺牲将领于渊、刘骏达,重庆中美合作所与敌斗争写出黑牢诗篇的蔡梦慰,蓬溪县牛角沟起义、宣布成立了我国第一个且级苏维埃政府的红四方面军第二十五军军长旷继勋,抗美援朝“特等功臣”、“一级战斗英雄”伍先华,1917年先后在京、沪、渝大学任教授、院长、民革负责人之一周均时,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第二路-表、前委书记苟祥珂等59名著名烈士的英勇事迹。
陵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园内有花草树木60余种11000株,草坪13300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达80%。
园区绿树掩映,鸟语花香,喷泉长流,音乐回旋,建筑古香古色,错落有致,格调高雅,宏伟壮观,庄严肃穆,系遂宁人民瞻仰、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社会公益性场所。每年“清明”、“五•一”、“六•一”、“七•一”、“八•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接待机关、学校、驻军、各界人士、社会群众来园瞻仰、宣誓受教育人数达200万人(次)。
为了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业绩,加强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遵照《烈士褒扬条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特对市烈士陵园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服从安排、遵守规则、听从指挥;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园参观;
三、严禁在园区内外燃放烟花爆竹;
四、严禁在进园道路上摆摊设点销售各种物品;
五、严禁在园内外建筑物上乱张贴标语、口号;
六、严禁砍伐、攀折、损坏花草、树木;
七、讲究公共卫生,不准乱丢果皮、纸屑和烟头;
八、未经批准,不准在纪念馆内拍照、摄像、触摸和移动室内各种物品;
九、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共道德;
十、以上各条望遵照执行,违者将视其情节和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乐路烈士纪念馆附近
电话:0825-2299654
门票:详情咨询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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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路线:从遂宁城南客运站到广德路,行驶1.7公里;左转,进入广德路,行驶1.1公里;右转,从广德路到遂宁烈士陵园,行驶140米;到达遂宁烈士陵园